关于郑州市200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的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招标[2008DL]55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郑州市200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郑州市200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项目
项目编号:郑财公开招标[2008DL]55号
招标公告日期:2008年11月7日
开标日期:2008年11月30日
二、澄清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17页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2、经营场所在郑州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郑州市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二类汽车修理资格及经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特约维修企业或经济实体;”更改为“※2、经营场所在郑州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郑州市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二类汽车修理资格及经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特约维修企业或经济实体,包D投标人具有三类以上汽车修理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22页“4. 特种车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一类或二类维修资质。”更改为“4. 特种车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均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马利、张广夙
联系电话:0371-65945493
传 真:0371-65945493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 编: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