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采信息 > 招标公告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西校区院区工程及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6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审设计2023172郑发改社会2022512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郑州市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西校区院区工程及配套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西校区院区工程及配套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815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4项目概况: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项目,新建单体共5栋,其中包1-2#行政办公楼1-3#公共教学楼1-4#公共实训楼1-5#教学实训楼工程A1地下车库工程及基坑支护和人防工程,建筑面积8.9万㎡,总投资额2.73亿元。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院区工程及配套,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50.57万㎡。包含道路铺装、绿化与景观小品、运动场、围墙、给排水、消防、电力、弱电、燃气、热力、海绵城市、门卫、开闭所、垃圾站、标识标线、开闭所及高低压配电室设备等,总投资额2.3亿元

2.5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一街以东、规划二街以西、鄱阳湖路以南、规划一路以北区域。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配合后期审计事宜)。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监理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要求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2.8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四库一平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2025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提供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1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人民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21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人民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2025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提供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2709002025921730(北京时间),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CA数字证书办市场主体信息库登后,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公共服--办事指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2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远程不见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服--下载专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6

  人:薛老师 

    话:0371-617011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13

  人:闫合涛、耿梦娟

    0371-61171679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汇金国2628

  人:王老师

    0371-86199628

    gqjgkz@126.com

2025 826

 

 

 


     
                        

Copyright 2018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豫ICP备18031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