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采购项目(第一批)(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项目概况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采购项目(第一批)(三次)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437
2.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采购项目(第一批)(三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6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6.00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1 | 豫政采(2)20252015-1 | 533.00 | 506.00 | |
5 | 豫政采(2)20252015-5 | 离子色谱-串联质谱仪 1套、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1台、全自动索氏提取仪 1台 | 528.00 | 5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需求:各包含货物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3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各设备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
5.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投标人)需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8.本次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9.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
联系人:芦宏伟
联系电话:0371- 6808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中平、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联系方式:0371-65953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中平、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联系方式:0371-6595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