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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院生产办公楼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项目概况

河南省测绘院生产办公楼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26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9

2.项目名称:河南省测绘院生产办公楼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12135.54最高限价:2112135.54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60079

河南省测绘院生产办公楼装修项目

2112135.54

2112135.54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河南省测绘院生产办公楼装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5.2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开启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127日至2026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26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需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26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8.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的80%向成交人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测绘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391600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李保民 刘冬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保民 刘冬

联系电话:0371-659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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