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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2026年更换中央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2026年更换中央空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20261013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6-DLGK-A003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2026年更换中央空调项目

预算金额:157万元

最高限价:157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金明大道办公区更换原有中央空调主机,更换室内中央空调末端及配套管线,更换保温材料,控制系统等,全套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具体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概况

办公楼

附楼

最高限价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金明大道办公区,院内共有两栋楼,分办公楼(七层)和附楼(两层),中央空调覆盖面积约为9408.59㎡

办公楼总面积8009.27㎡,共分七层,其中大小办公室共计98间,各类会议室10间,监控室1间,数据机房1间,健身房2间,展示厅1间

附楼总建筑面积:1399㎡,共分两层,其中一楼北侧为餐厅及后厨,南侧大小房间5间;二楼共有房间19间

1570000.00元

2.实施时间:2026年10月,采购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

3.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机关(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投标人应为所有产品提供原厂质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保修。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918日至2026924,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房间

方式:网上获取,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需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779072293@qq.com

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013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1013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院内)4楼4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缴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的80%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成交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及盛祥路17号办公区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方式:0371—2388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陈咨源 0371-65993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咨源

电话:0371-659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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