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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厅长 全国人大代表 王东伟:建立合同融资机制 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发布时间:2018-04-03 09:55来源:访问次数:

20180320日 08: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政府采购改革影响面广、关联度高,工作千头万绪、问题纷繁复杂,需要深入、持续地加以推进。刘伟副部长提出的这份‘问题清单’,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针对问题找准着力点,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这里我想就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问题谈点看法。”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财政厅厅长王东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表示。

  王东伟说,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创新方面做了积极探索。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去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制,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开展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工作,采取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一系列举措,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力度。

  王东伟介绍,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是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及时、有保障。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切入点,鼓励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能够有效解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融资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在探索推进合同融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王东伟表示,一是搭建信息平台。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银企”双方搭建一个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二是管控合同备案。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控,明确要求签订的回款账户和开户行不得擅自变更,确保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到合同签订的回款账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三是建立沟通机制。与两家试点单位建立了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绿色通道,实时跟踪,及时沟通,在第一时间对参与合同融资的合同进行备案。四是广泛推介宣传,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五是切实防控风险,对中小微企业和融资服务机构存在的不当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外,财政部门应当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经过半年的实践,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累计为226家中小微企业授信6.2亿元,为89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金额2.6亿元。”王东伟介绍,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贷款无担保。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确认合同真实性,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直接放贷,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将合同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账户。二是放贷效率高。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基础上,确定供应商一年有效的授信额度。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后,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通过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申请贷款,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对合同真实性进行核对即时放贷,实现“秒贷”。三是融资成本低。金融机构在贷款利息上给予一定优惠,目前年化率7%左右。同时,通过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回款进度、贷款无担保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安全程度高。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金融机构信息化系统和财政国库支付系统三大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实现合同融资资金支付的闭环管理,由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将合同资金支付到供应商在融资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融资安全性大大提升。

  “全国两会期间,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答记者问会上表示,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生力军,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王东伟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继续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融资渠道选择。二是通过市场手段促进金融机构提供更优惠的融资产品和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项目扶贫工程,在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基础上,服务河南省的扶贫攻坚工作。

  (王东伟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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