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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晓月路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9 16:05来源:访问次数:

清丰县晓月路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经清发改【2017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清丰县晓月路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HNZB(2017)PY051

1.3 工程位置:濮阳市清丰县

1.4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1.5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财政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1.6 投资金额:约2900万元

1.7     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1.8 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2.2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6)财务要求:提交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业绩要求:201411日起有类似工程3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替代前三项);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的监理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财务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要求为:项目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其他专业人员3名。(注:中标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应派监理人员数量,以满足工程需求,但不得少于以上规定人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6)业绩要求:201411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3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监理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

7)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第一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119- 20171115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投标人按照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二标段”提供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注:(1)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2)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119日至201711 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申请文件(第一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第一标段)、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1129日上午09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纳税要求: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小写: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小写: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60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670189993

      址:濮阳市安泰路开州路交叉口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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