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龙泰小学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龙泰小学体育馆配套设备项目—桁架、升旗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泰小学体育馆配套设备项目—桁架、升旗系统
二、招标编号: 洛龙集采【2017】161号、HNZB[2017]LY050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最高预算金额28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体育馆舞台桁架设备、升旗系统,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货物的相关内容。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①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的供应商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信息,以上①和②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均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并具备开具正规发票的能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7年11月 23 日至2017年11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2室(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报名,报名合格者可直接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时供应商均需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信用查询截图,缴税凭证,检察院告知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 5 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 洛阳市洛龙区龙泰小学
地址: 洛龙区太康路5号
联系人: 王先生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2903131 1523791098018338877611
电子邮箱:hnzfcglyfgs@163.com
十二、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