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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15:44来源:访问次数:

招标编号:HNZB[2018]N03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审批机关批准,项目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为偃师市中医院。项目条件,现进行公开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数字化拍片摄影系统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数字化拍片摄影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设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为国际知名品牌。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投标人须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6.2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2月09日到2018年02月14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持下列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4)资格证明资料;

5)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其它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投标设备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四楼)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四楼)。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中医院

 址:偃师市商都东路53号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34152

电子邮件:1352596355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期: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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