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入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入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项目
2、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8]010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入围工程造价咨询机构3家,用于组建评审机构备选库;入围中标单位将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
4、入围备选及提供服务的期限: 2 年;
5、本项目入围控制价:取费参照豫发改收费(2008)2510 号文件优惠40%;
6、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级造价相关法律及价格信息要求,满足有关部门
的验收要求;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
业执照;
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要求:
4.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证书;从事造价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4.2.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证明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需在投标截止前48 小时内,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8年03月9日~2018年03月15日,上午8:30时~12:
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
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505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上述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 上午9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639570
监管单位:惠济区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363938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联系人: 左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17 1979
邮箱地址:963091224@qq.com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