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071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的委托,就其训练馆安装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训练馆安装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8月20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卫战清、司学政、董笑安、徐虎泼、谢少军
四、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省凯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782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 河南省项城市团结北路
按预算金额的1.5%(40000元人民币)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期 |
1 |
新风净化设备 |
超蓝FC-500VBL |
台 |
16 |
121450 |
签订合同后45天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62936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招标文件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