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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龙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象溪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7:41来源:访问次数: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龙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象溪路项目施工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新安县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龙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象溪路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140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807268.57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

2.6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新安县,主要内容是西起云梦路,东至黛眉大道,设计长度约586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通信、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65日至202369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628930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南京路 77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0379-67286505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

联 系 人:赵文彬

    话:18137963615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0379-6728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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